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锻炼,优化青年干部队伍,深化党建带团建作用,推进全市共青团改革,不断扩大优秀青年在我市共青团重要决策、重要活动中的参与度,以“专挂兼”模式改进优化团市委机关人员选配管理工作,按照《河北省挂兼职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冀团办字〔2020〕10号)《共青团张家口市委改革方案》(张办发〔2017〕17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联合开展常态化选拔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学习。
一、挂职岗位
团市委机关内设机构选配挂职干部10名,结合工作岗位需要和推荐人选特长安排工作部室。
1.挂职办公室,从事团市委机关文字材料、信息宣传、会务安排、业务部门协调、机关党建等方面工作;
2.挂职组织和青年发展部,从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团务、青年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
3.挂职宣传和志愿者工作部,从事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志愿服务、青少年维护权益等方面工作;
4.挂职学少部,从事学校、少先队、权益等方面工作。
二、推荐人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力素质突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熟悉和热爱团的工作,勤奋敬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功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推荐人选主要面向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等学校,推荐人选为行政或事业单位人员的,一般为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
4.挂职人选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文字功底好、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有共青团、少先队、新媒体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可优先考虑;
5.推荐人选需满足其工作岗位要求的最低工作年限。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允许推荐挂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允许推荐挂职。
三、推荐渠道和程序
1.推荐上报。各单位根据干部队伍实际和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挂职人员,各县(区)、市直单位、直属团(工)委原则上不限定推荐名额,挂职人选推荐工作截止6月26日。
2.择优选配。团市委采取一定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选拔,差额确定正式人选,根据人选特点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挂职锻炼。
请于6月26日前将《挂职推荐人选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挂职推荐人选情况统计表》、现实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报团市委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登记表》(附彩色证件照)PDF扫描件发至团市委邮箱。
联 系 人:赵 丹 单博伟
联系电话:2020113
电子邮箱:zjktswdzzbgs@126.com
邮寄地址:张家口市长城西大街10号市府大楼南楼738室
附件1:挂职推荐人选登记表
附件2:挂职推荐人选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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