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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锻炼,优化青年干部队伍,深化党建带团建作用,推进全市共青团改革,不断扩大优秀青年在我市共青团重要决策、重要活动中的参与度,以“专挂兼”模式改进优化团市委机关人员选配管理工作,按照《河北省挂兼职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冀团办字〔2020〕10号)《共青团张家口市委改革方案》(张办发〔2017〕17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联合开展常态化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学习。
一、挂职岗位
团市委机关内设机构选配挂职干部5名,结合工作岗位需要和推荐人选特长安排工作部室。
1.挂职办公室,从事团市委机关文字材料、信息宣传、会务安排、业务部门协调、机关党建等方面工作;
2.挂职组织和青年发展部,从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团务、青年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
3.挂职宣传和志愿者工作部,从事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志愿服务、青少年维护权益等方面工作;
4.挂职学少部,从事学校、少先队、权益等方面工作。
二、推荐人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力素质突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熟悉和热爱团的工作,勤奋敬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功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推荐人选主要面向我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为行政或事业单位人员的,一般为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
4.挂职人选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文字功底好、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有共青团、少先队、新媒体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可优先考虑;
5.推荐人选需满足其工作岗位要求的最低工作年限。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允许推荐挂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允许推荐挂职。
三、推荐渠道和程序
1.推荐上报。各单位根据干部队伍实际和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挂职人员,各县(区)、市直单位、直属团(工)委原则上不限定推荐名额。请各县(区)、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完成挂职人选推荐工作。
2.材料报送。推荐材料包括《挂职推荐人选登记表》《挂职推荐人选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以及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所有材料电子版、《登记表》PDF扫描件发至团市委办公室邮箱,《登记表》(附彩色证件照)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团市委办公室。
3.择优选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根据推荐人选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选拔并确定人选,按有关程序安排到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挂职,报组织部备案。
联 系 人:郝 美 赵丽莹
联系电话:2020113 13931313126
电子邮箱:zjktswdzzbgs@126.com
邮寄地址:张家口市长城西大街10号市府大楼南楼738室
附件:挂职推荐人选登记表、挂职推荐人选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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