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刘阳、单博伟、张伟凡、刘蕙稹
职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及时传达党各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并通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一道共同贯彻执行。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做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